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和要求,經(jīng)省政府同意,人力資源和社會(huì )保障部、財政部批準,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(huì )保障廳、廣東省財政廳于近日印發(fā)了《關(guān)于2024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》,從2024年1月1日起調整增加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。
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為2023年12月31日前(含當日)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,并按月領(lǐng)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,全省將有800多萬(wàn)名退休人員受益。
根據國家規定,我省2024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采取定額調整、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。定額調整部分為每人每月加發(fā)30元。掛鉤調整部分實(shí)行“雙掛鉤”:一是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,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(不含職業(yè)年金)月標準的1.16%加發(fā);二是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,繳費年限每滿(mǎn)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增加1元,繳費年限20年以上的,超過(guò)20年的繳費年限每滿(mǎn)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再增加1元。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的增加額少于15元的,按15元加發(fā)。傾斜調整也分兩種情況,一是對年滿(mǎn)7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人員分4個(gè)年齡檔次加發(fā);二是企業(yè)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在本次調整后如果未達到所在市企業(yè)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,按所在市企業(yè)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(fā)。